怎麼領取領取登機證?

領取登機證的方法可能因航空公司和機場而異,但一般來說,有以下幾種方式:


網路預辦登機:您可以在班機起飛前一定時間內(通常是48小時至1小時),在航空公司的網站或手機應用程式上辦理登機手續,並自行列印登機證或收取手機登機證。這種方式可以節省您在機場的等待時間,並提前選擇座位。

自助登機專櫃:您可以在出發前,在機場的自助登機專櫃上輸入您的電子機票號碼或掃描您的護照,並列印出登機證。這種方式也可以讓您避免排隊等候,但可能需要在設置自助行李託運服務的櫃台寄存行李。

機場報到櫃台:您可以在出發前,在航空公司的報到櫃台上出示您的有效身份證件和電子機票號碼,並由地勤人員為您辦理登機手續和行李寄艙,並領取登機證。這種方式可能需要提早到達機場,並可能需要排隊等候。

不同的航空公司和機場可能有不同的規定和限制,請您在出發前查閱相關資訊,並按時到達登機門。




有以下幾種物品是禁止攜帶上飛機的:

  • 爆炸物品,如各種煙火、槍火彈藥以及照明彈等
  • 氣體,如殺蟲劑、淺水用氧氣瓶、噴漆等
  • 易燃液體,如各種燃料油、火柴、油漆、硫磺等
  • 易燃固體、自燃物質、遇水釋放易燃氣體之物質
  • 氧化物、有機過氧化物,如漂白水以及工業用雙氧水等
  • 毒性物質、傳染性物質,如除草劑或是活性病毒等
  • 放射性物質,如本身含有游離輻射能量的物質,例如鈾、碘、銫、鈷等
  • 腐蝕性物質,如強鹼、強酸、水銀及鉛酸電池等
  • 其他危險物品,如具有攻擊性的刀槍械、盜版/仿製品、猥褻刊物等

此外,隨身行李或隨身攜帶上機之液體、膠狀及噴霧類物品容器,不得超過一百毫升,並須裝於一個不超過一公升大小且可重複密封之透明塑膠夾鍊袋內。若有特殊需要攜帶的嬰兒食品或醫療用品,則需於機場安檢時申報並獲得同意後才可攜帶上機。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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